當聽眾的藝術

【焦元溥】

作曲家沒寫下掌聲,自也沒把咳嗽清痰、手機鬧錶、重物墜地、打情罵俏、教訓小孩、夫妻反目等等聲響寫在樂譜。聽眾真的不能控制自己嗎?

聽音樂會十餘年,總是發現一些奇特怪象。只是最近數場音樂會,實覺如此怪象竟有變本加利之趨勢。雖說積習難改,還是讓人不免憂心。

音樂會裡,最讓人尷尬且提心吊膽的,就是鼓掌時機。許多聽眾過度熱情,每樂章間鼓掌不說,甚至一逮到休止就出手,樂曲還沒完就鼓掌,嚴重破壞演出者與其他聽眾的情緒。難道沒有一個「鼓掌公式」可以遵循嗎?最簡單的判斷法則就是回歸基本:作曲家既然沒把掌聲寫在樂譜上,詮釋與演出本身自不因缺少觀眾的掌聲而失色。如果不能確定要不要鼓掌,那就別鼓掌為宜。

然而奇怪的,是「鼓掌公式」難得遵守,「咳嗽公式」卻每每奉行———越是安靜的段落,越有人咳嗽。如果咳嗽還不足以破壞演出,許多電子裝置一定會以科技補自然之不足,圓滿達成使命。作曲家沒寫下掌聲,自也沒把咳嗽清痰、手機鬧錶、重物墜地、打情罵俏、教訓小孩、夫妻反目等等聲響寫在樂譜。聽眾真的不能控制自己嗎?倒也未必。筆者至今仍然懷念在SARS時的幾場音樂會,全場靜默,無人敢咳,真是奢侈的夢幻。

和鼓掌一樣令人困惑的,則是鼓掌時的喝采。許多聽眾不明其意,也就亂喊一通。「Bravo」是「好極了」,「Encore」則是「再來一次」(現在被用為「再奏一曲」之意)。前者是純粹的致敬,後者則希望演出者能再加演。不知為何,許多人兩者不分,尤其喜歡要求演奏者加演,甚至認為加演是演出者的「責任」,這實是極嚴重的錯誤。加演與否,加演曲目多寡,完全視演出者的心情、體力、個人意見而定。同樣演奏蕭邦《送葬》奏鳴曲,波里尼可以在演出後加演四曲,齊瑪曼就選擇完全不加演;他或許體力耗盡,也有可能選擇讓樂思停留在感傷而鬼魅的陰森世界,但無論如何,觀眾必須尊重演出者的決定。卡拉揚當年聆賞福特萬格勒指揮舒曼第四號交響曲,深受震撼之餘竟決定打道回府,寧可放棄下半場也要讓該曲完美地留在腦海。我們雖不必如此極端,至少也該體會「不加演的用心」。

能否加演,演出曲目往往是關鍵。以協奏曲為例,前一分鐘還是全員合作,後一分鐘卻變成個人獨秀。若無指揮允許,為尊重樂團,許多演奏家絕不會在協奏曲後加演。更何況,很多曲子根本不應被要求「加演」。像柴可夫斯基《悲愴》交響曲和馬勒《悲劇》交響曲,如果台上演出真是淋漓盡致,觀眾「正確」的反應可能連掌聲都不該有。另外,無論作曲家是誰,在「安魂曲」後要求加演,就像在棺材店要求買一送一,實是奇怪無比──就算演出者願意加演,又能表演什麼呢?朗誦大悲咒不成?

如果連「加演」都可以被視為「責任」,那音樂會後的簽名會也往往被當成「義務」。許多聽眾為求簽名不擇手段,音樂家勉力配合也就不折手斷。波哥雷利奇上週來台在新竹簽到體力透支,到台北只得限縮名額;這無關是否大牌,而是能力限制。更奇特的,是許多聽眾不拿CD或海報,隨手給張白紙或丟個筆記本就希望音樂家簽名。音樂家自然希望簽和他們相關之物。隨意索取簽名,那所得也就只是到此一遊的塗鴉,其心態也是對演奏者的不尊重。

「記住!千萬別噓你的聽眾!」音樂會之禮儀秩序只能依賴聽眾自己維持,小提琴大師海飛茲就曾如此告誡過一位制止聽眾在樂章間鼓掌的年輕鋼琴家。說到底,當位好聽眾其實非關藝術修為,不過就是將心比心。

【2005/10/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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