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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editorland/editorland-content/0,3923,170308%2B31,00.html

按說春節應該是暫卸工作擔子,悠閒的過個年,但我心裡面總是掛著過年前還沒解決的職棒電視轉播紛爭。

我想提醒各位職棒迷,台灣職棒之所以分裂、台灣職棒之所以出現打假球、台灣之所以有棒球黑暗期,便導因於1995年的電視轉播紛爭,當初由於俊國熊的老闆陳一平堅持獨自轉播主場比賽,以致惹怒了其他五支球隊,中華職棒聯盟不但解了俊國熊老闆陳一平的權,還造成被傷害到的年代電視台老闆另組台灣大聯盟,與原先的中華職棒聯盟對抗。

商業上的競爭,使得中華職棒聯盟的球團以跳槽到台灣大聯盟的球員有誠信問題,而向法務部提出打假球的檢舉,不料卻演變成留在中華職棒的球員被大肆約談,職棒因而走向黑暗期。

我倒不是說,堅持抱獨自轉播意見的興農牛老闆楊天發會步向前人錯誤的步伐,我要說的是有兩點大家忽略掉的。

其一是:中華職棒大聯盟的主其事者毫無擔當,硬要我說出是誰沒擔當,那絕對是現在的秘書長李文彬。要知道,職棒電視轉播的主導權,豈是像現階段的由個人主導,而不是由負責庶務的職棒聯盟去主導,李文彬過於抱著他是領六個球團薪水者的心態,昧於直言興農牛老闆楊天發不可未經許可,逕自決定電視轉播主導權。

如果中華職棒大聯盟沒有職棒電視轉播權的主導權,任由單一球隊愛給誰轉就給誰轉,那中華職棒大聯盟這個組織,不但自己矮化成跑腿單位,更沒必要設有秘書長一職來折磨天生就沒擔當的人了,李文彬回任起家的賽務組算了。

更何況李文彬是從中華職棒元年之前就已經加入,他會不知道他的角色該如何使力?除非我認識的李文彬和實際的李文彬不一樣。

其二,ESPN在這件事上,過於蠻幹了。要加入轉播台灣的職業棒球,哪是像現今手段那麼粗魯,台灣真的像ESPN事前認定找一家球團單獨談轉播,其他五家 球團都會沒意見?如果 ESPN這樣認定台灣可以如此行事,我敢說,不是ESPN錯估台灣法律,就是我們錯估ESPN的能力了。

台灣職棒轉播,真的會一直是現階段的年代和緯來聯合轉播嗎?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真的不可能,聰明如年代的副董事長王麟祥都不敢說年代可以萬年轉播職棒,因為職棒轉播是有定期契約的,除非 ESPN「沒能人」去打聽原先轉播的電視台轉到何時到期,否則,只要循正常管道,中華職棒大聯盟沒有權利不告訴公平條件的競爭者。

公平加入競爭,好呢?還是找自認的漏洞去鑽,好呢?

所以,ESPN何必急於一時,弄得「呷緊弄破碗」,不但可能陷興農牛於不義(請思考我這一句話),還搞到被分離成「境外媒體」,不被認同(事實如何?觀眾心裡自有一把尺去玩味ESPN的貢獻與份量),好傷。

2月14日是興農牛表態的Deadline(我不是賣英文,而是我想不起來用什麼中文比Deadline好),結果會是如何?結果會是如何?結果會是如何?結果會是如何?我比誰都想知道。

吳清和 報告時間:2005/02/11 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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