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寧靜可以玩成這樣,大概也不會安靜了.話說回來,將需要逐求更多的寧靜.

【楊照】

二○○四年的最後一天。如果說新的一年可以有一個新的希望的話,我會特別希望這個世界沉默無聲的時刻能夠多一點。多一點沉默,或許就可以多一點思考,多一點冷靜與猶豫,就可以少吸收些愚蠢無聊的訊息,少說些不必要的話,少做將來會後悔的衝動決定,說不定這樣,世界就會好很多。

不過這個願望,恐怕很難實現。沉默無聲的時刻,越來越難得。沉默無聲的時刻,似乎也越來越昂貴。

我想起兩三年前,英國越界音樂王子貝特(Mike Batt)出了一張選集唱片,標題叫「古典塗鴉」。唱片中為了將不同時期不同風格的作品分隔開,充滿創意靈感的貝特就穿插了一段無聲的沉默。在唱片資料上,將這段沉默列入曲目中,名為「一分鐘靜默」,而且在作者欄標明是由貝特和凱吉(Cage)共同創作的。二十世紀現代音樂中,最有名的樂曲之一,就是約翰‧凱吉的〈四分三十三秒〉。這個作品,從頭到尾,就是四分三十三秒的靜默,無聲的音樂,或,非音樂。

貝特的靜默,承襲了凱吉的靜默,毫無疑問。然而唱片出版沒多久,貝特就收到負責管理凱吉遺產著作權的出版公司,向他要求侵權賠償。凱吉收到信的第一個反應,是大笑。靜默無聲誰不會?如果靜默無聲就算侵犯凱吉的智慧財產權,那不是所有的人每天生活中,都有許多時刻,應該要付費給凱吉嗎?

然而,對方公司可不把這是當開玩笑。他們認定兩件事:第一、一般的靜默是一回事,變成一首音樂作品是另一回事,將靜默化成音樂作品,凱吉是發明人,就應該受到智慧財產保護。第二、誰叫貝特自己要在音樂作者欄並列凱吉的名字呢?

詭計多端的貝特於是展開反擊。他先宣稱,他唱片上寫的「凱吉」,不是「約翰‧凱吉」,是「克林特‧凱吉」,而「克林特‧凱吉」就是他自己的筆名。接著他主張,他挑戰對方,必須要能證明他的「靜默」和凱吉的「靜默」是一樣的靜默,否則哪有侵權呢?雙方為此還煞有介事的將兩種「靜默」公開演出,看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樣?

貝特最狠的招數還在後面。他將兩首新的作品去辦了版權登記,一首叫〈四分三十二秒的靜默〉,另一首是〈四分三十四秒的靜默〉,未來如果有人演出凱吉的「靜默」,沒有抓對長度,多了一秒或少了一秒,那他們演出的就變成是貝特的作品了!

靜默變成那麼複雜昂貴的智慧財產商品,難怪我們的世界只能變得越來越吵了!

【2004/12/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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